对某项工程的施工,业主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了承包人。签订合同时,业主为了约束承包人能保证工程质量,要求承包人支付了30万元定金。业主与承包人双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对工程预付款、工程质量、工程价款、工期和违约责任等都作了具体约定。
施工合同履行时,在基础工程施工中碰到地下有大量文物,使整个工程停工15天;主体工程施工中由于施工机械出现故障,使进度计划中关键线路上的部分工作停工10天。两次停工承包人都及时提出了工期和费用索赔申请,并提供了施工记录。
问题:
1.招标时对承包人的资质审查的内容有哪些?
2.定金与预付款有何区别?
3.监理工程师判定承包人索赔成立的条件是什么?
4.监理工程师对两次索赔申请应如何处理?